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5〕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等相关事项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科目及考试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科目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均为计算机考试(三科连考),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珠算五级科目的考试按照《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标准》进行。
三、注册、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
全省2015年7月13日放开考生进行注册,报考人员可访问
2、考生报名具体日期
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7月16日9点至7月21日17点,登录,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选定考点和考试日期等,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结束后1小时内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方为成功有效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否则网上报名信息自行失效。凡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时间将不能更改,如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