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张春育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值班电话: 0575-82213666
传 真: 0575-82212591
受理投诉电话:0575-82188503
地 址: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
一、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三)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职能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查处事业单位考试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日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承担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牵头调查研究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分析工作。制定实施全区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规范。指导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考核工作、机关党的建设和行风效能督查,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科(挂就业和劳动关系科牌子)。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系统普法工作。负责统筹业务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区失业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拟订劳动关系协调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配合做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指导和协调推进相关工作。承担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所属单位各项业务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拟订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基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区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社会保险科。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确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落实国家、省和市养老保险统筹政策。拟订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在虞省部属等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提出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建议。拟订全区工伤保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区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核定全区参保单位费率。拟订全区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住院服务标准等目录,拟订定点协议机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和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实施社会保险稽核相关工作。受托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虞的日常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承担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相关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交流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交流、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对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查处事业单位考试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
(七)工资福利科(挂退休干部管理科牌子)。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区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工资审核管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指导全区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评比达标工作。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八)人才综合科(挂国际合作交流科牌子)。承担拟订全区人才工作宏观政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编制发布人才开发目录相关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和管理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推动人才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国外人才交流有关活动,会同推进留学回国人员来虞工作、创业。协同做好高层次人才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政策。承担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技工院校。负责人力社保类办学、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推进全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综合管理全区博士后工作。
(十)仲裁科。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负责指导全区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系统内信访维稳工作、来信来访和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科。主要职责: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对用人单位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受理、调处相关举报投诉;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绍兴市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管理协调人才流动与开发工作;承担人才引进、人事代理、落户、人才政策咨询、兑现办理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全区人才生态环境推介工作,承担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服务工作;参与大中专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指导全区毕业生创业、就业各项活动;承担行政给付高校毕业生年度困难大学生求职补贴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绍兴市上虞区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区人事考试考点的规划、指导、协调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军转干部安置等各类政策性人事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等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各部门(单位)委托的相关人事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受委托承担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调处的具体事务
性工作;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绍兴市上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内设5个科(规格均为相似正股级):综合科、计划财务科、登记申报科、社保待遇科、退休职工管理科。主要职责:承担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业务的经办和管理工作;承担内部风险控制建设和社保稽核工作,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和重点防范措施;承担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情况调查、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计划、预决算、管理和统计工作。承担汇总、编制、审核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财务、统计报表及基金预决算相关工作。承担基金财务核算和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行政给付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绍兴市上虞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核定失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基数、行政给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承担行政给付失业保险基金涉企相关补贴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管理促进就业资金;承担东西部扶贫协作、山海协作、对口支援相关工作;开展就业失业统计分析和失业预警,指导全区失业保险经办工作;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绍兴市上虞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挂绍兴市上虞区职称评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指导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工作。承担技能人才研修、成果推广等工作;承担全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及师资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考的组织实施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服务和技工院校教研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前资格审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绍兴市上虞区人力社保信访服务中心(挂绍兴市上虞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来信来访处理和社会 舆情分析工作,承担接收、转办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转交事项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系统内的平安创建、社会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 稳定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参与有重大影响群体性事件的调解、处理等辅助工作;承担人力社保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及档案 资料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各科室、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日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承担档案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利用工作;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绍兴市上虞区人力社保信息中心(挂绍兴市上虞区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安全方案、应急预案。 做好区级网络运行监控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开展信息调查、分析预测,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承担绍兴市上虞区社会保障市民卡基础信息的采集、存储、交换、共享等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管理工作; 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事业单位改制前退休人员和参加原机关事业养老统筹“非纳编”人员养老待遇的核算、发放和调整等工作;受托承担沥海街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保关系纳管后的参保缴费和待遇核算等经办工作;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职责,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科室:
(一)办公室
(二)人事教育科
(三)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科(挂就业和劳动关系科牌子)。
(四)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
(五)社会保险科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工资福利科(挂退休干部管理科牌子)
(八)人才综合科(挂国际合作交流科牌子)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十)仲裁科
(十一)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科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情况
1.绍兴市上虞区人力社保信息中心(挂绍兴市上虞区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牌子)
2.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3.绍兴市上虞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挂绍兴市上虞区职称评审中心牌子)
4.绍兴市上虞区人力社保信访服务中心(挂绍兴市上虞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5.绍兴市上虞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6绍兴市上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7.绍兴市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8.绍兴市上虞区人事考试中心
机构负责人:
张春育
传真:
0575-8221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