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发放标准如下:
1.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其专业技术、职业素养、实践经验及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有关要求,可取得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安徽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2.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2科)的考生和参加3科考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报名资料后,经审核确认后,安徽省人事考试院会下发电子版证书。
3.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4科)的考生,通过全部科目后,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电子版合格证书。纸质证书将逐步过渡到电子版证书,具体发放时间会另行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会公布证书发放公告,考生可以根据公告了解证书的具体发放时间、领取地点等信息。领取证书时,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以及通过人员身份证等材料。
安徽省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发放时间大概在考试结束后的5-6个月之后,也就是2025年的一级建造师证书预计在2025年底发放。具体时间还需要关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的通知。
安徽省一级建造师证书注意事项如下:
1. 证书不得涂改、伪造或转借,更不能拆封。
2. 注册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严重以上级别质量事故,需在事故结案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继续教育,并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 注册有效期内,需每4年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手续须由执业印章持有单位统一向安徽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受理大厅申请。
4. 初始、延续注册需提交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 证书如有遗失,需先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行遗失登报,然后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登报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补办。
6. 参加继续教育需提交盖章后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登记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