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级建造师社保要求如下:
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社保缴费证明或是在考试院网站上打印社保缴费承诺书,证明考生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报名提交的资料完全一致。
考生必须保证上传证明材料真实可靠,一旦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
对于非京籍人员报考一级建造师需要提供北京的居住证,且社保和个税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具体的社保要求请参考具体的政策文件。
北京一级建造师报考社保要求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同地区社保要求可能不同,具体可查看当地报考公告。
在北京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时,对于社保的要求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报考工作单位必须符合要求,即注册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且符合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
2. 社保缴纳人必须与报考人员本人符合,即报考人员的工作单位和缴纳社保必须是本人姓名或身份证号。
3. 社保缴纳时间也必须符合要求,即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时,社保缴纳记录需显示报名当月及之前连续六个季度的缴纳记录。
4. 补缴、断缴或非本单位社保不予认可的社保记录不予报名。
此外,社保缴纳人数也需要符合要求,具体要求以各区社保要求为准。如果社保缴纳单位与报名单位不符,需要去社保局开具社保缴费证明。
总之,在北京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时,对社保的要求比较严格,需要仔细核对和准备相关材料。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