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级建造师复核的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 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则受理该申请。
3. 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初步意见。
4. 厅有关领导或其委托的负责人,对审查人员进行审核,做出审批决定。
5. 审批通过的,复核人将审批结果通知窗口,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
6. 审批未通过的,将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请注意,具体复核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获取最新、最准确的消息。
福建省一级建造师复核的相关信息如下:
复核时间:通常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15天内提交申请。
地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在福州市鼓楼区东泰路19号。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需要准备填写完整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复核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具体复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建议申请者提前查询官方信息。
福建省一级建造师复核注意事项包括:
1. 提交书面复查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应符合要求,通常为收到书面复查申请材料之日起约期进行。
2. 需要提交的复查材料包括考生自己的申请报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3张。如委托他人办理,则被委托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 需要对报考资格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例如: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能来自施工单位的上级公司或主管部门。
4. 需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相关部门的电话联系。
5. 复查结果将通过报名服务平台进行回复,因此请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公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获取具体和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