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变更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人向原聘用企业提交申请,需提供变更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原聘用企业解聘合同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原聘用企业在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
3. 申请人在新企业进行注册,新企业将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收到新企业的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与否的决定。
如果需要补充相关材料,应在企业审核意见栏填写清楚并加盖企业公章,确保不影响变更注册的办理。以上是变更注册的常规流程,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企业以获取准确信息。
福建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如下:
1. 申请人进入福建政务服务网,选择人员变更(转注)服务事项,填报相应的资料并提交。
2. 提交成功后,可自行打印《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变更登记表》。
3.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交至窗口,工作人员收件、核验通过后,通知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1. 申请表。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符合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符合要求的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6. 如需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完成变更注册需要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变更注册后的证件一般在1-2周左右可以领取。如果在变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政务中心咨询。
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福建官方发布的为准。
福建一级建造师变更流程的注意事项包括:
1. 需要准备的材料: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单位盖鲜章的纸质版聘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照片、注册证书(含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2. 申请变更企业变更注册范围的,需提供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 申请变更注册原因必须真实,且不能申请将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转移到福建省外。
4. 如果申请变更到另一个设区市的企业或系统内的企业,需要由福建省内其他企业或系统内的企业提供解聘证明。
5. 如果原聘用企业不同意变更,不能通过行政审批。此时需要与原聘用企业协商解决,或者将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转入福建省内其他企业,并由转入企业进行变更注册。
6. 申请变更时,需要将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交回,不能带走。
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
2. 通过原聘用企业网上向注册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原聘用企业收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提交。
3. 聘用企业需将纸质申请材料(含申请表、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提交到注册机构,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4. 变更成功后,新的聘用企业会收到通知,领取到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以咨询相关机构或者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