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变更申报的步骤如下:
1. 申请人进入“福建省建筑业企业网上办事大厅”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给现执业企业网上确认。
2. 现执业企业确认通过后,申请人向相应的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3. 申报材料需要包括:①变更表3份(含1寸照片1张);②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④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⑤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等(申请增项附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还因变更类型、企业性质等因素而异,建议咨询官方机构。
福建一级建造师变更申报的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 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公场所领取证书。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至于具体的申报时间,建议您关注官方通知。建议您关注福建人事考试网的通知。
福建一级建造师变更申报注意事项包括:
1. 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须经申报单位意见核对原件。
2. 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一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一张(与申报系统上传相片一致)。
4. 聘用合同及复印件(含延期注册的)。
5. 现工作单位对注册(变更)申请的审核意见。
6. 原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增项申请的)。
7. 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8. 申请增项专业(科目)的应提交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核认定申报表。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福建当地相关法规进行调整,建议在申报前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