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考后复核相关信息如下: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请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交报考条件的告知》,通知中明确指出,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需要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信用考核评价系统”填写并提交《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条件复核表》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按放弃复核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复核主要是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凡不属实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因此,所有符合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都应积极进行复核。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到福建人事考试网或者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获取最新、准确信息。
福建一级建造师考后复核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3月27日。
需要复核的考生,将《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结果汇总表》,及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报名条件相关材料(学历证书原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原件等)送至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复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电话:0591-87654167。
请考生注意复核时间,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视为放弃复核资格。材料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会在提交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收到复核结果。
福建一级建造师考后复核注意事项如下:
1. 复核时应提交报名表等相关材料。
2. 考生应按考试机构要求进行复核,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考生应如实填写提交的资料信息,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责任。
4. 考生应保持所填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考试机构在复核时进行联系。
具体要求可能因考试机构和时间而异,请考生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发布的考后复核通知,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