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注销手续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填写《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并注明是否已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2. 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如果是聘用企业已解聘,则需要提供解聘证明原件。
4. 如是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要提供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
5. 如果原聘用企业不再存在的,需要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不再存在的证明文件。
6. 将以上材料提交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即可完成一级建造师注销手续。
具体办理方式和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咨询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抱歉,无法提供福建一级建造师注销手续的相关信息,建议查询福建人事考试网或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具体信息。
在办理福建一级建造师注销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需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注销注册申请表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材料。
2. 如果涉及到建造师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注册,应当注销原单位的注册并由新注册单位提供同意受聘的书面意见。
3. 应当及时通知聘用单位办理注销注册,如果因未及时通知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建造师自负。
4. 应当保证所注册的执业印章和证书合法有效,并承担因使用失效印章和证书所造成的后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福建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