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我无法提供赣州市一级建造师的具体通报。您可以参考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机构获取相关信息。
很抱歉,我无法预测赣州市一级建造师通报的未来事件。建议您关注官方渠道的信息。
一级建造师赣州市通报注意事项如下: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式样以及使用规则,应当符合住建部和江西省住建厅的有关规定。
注册证书由企业统一到赣州市住建局领取,由企业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窗口领取。
注册人员应按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和证件复印件,并在注册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注册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在注册证书上执业,不得超出聘用企业经营范围从事业务。
注册人员有权在任何地点为本人所在聘用企业承接工程,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注册人员有权在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上执业。
以上就是赣州市一级建造师通报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