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一级建造师可以抵扣360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继续教育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可以申请个税抵扣,扣除标准为360元/月^[1]^。
个税抵扣一级建造师可以抵扣240元^[2]^。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允许扣除的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1]^。
个税抵扣一级建造师注意事项如下:
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要确保信息填写正确。包括扣除年度、任职受雇单位名称、扣缴义务人名称以及任职受雇单位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等。
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一般为发证机构)提供更改后的任职受雇单位信息。
纳税人要留存好相应的证书、证件及完税证明等资料备查。
纳税人要确保取得继续教育的形式、内容和学时等与扣除要求相符。
纳税人要在继续教育发生当年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操作,否则无法享受扣除。
纳税人需要注意取得证书的年度开始可以享受专项扣除,一旦享受成功,次年开始每月自动享受扣除,无需继续申请。
以上就是填报个税抵扣信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