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有如下省份: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以上就是目前拥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各个省份的完整名单,每个省份每年都会有一定数量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进行考试和注册。
抱歉,无法直接预测2025年各个省份的一级建造师数量。可以提供的信息是,近年来,湖北、河南、广东和四川等省份的一级建造师相对较多。
一级建造师是职业资格考试,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报考,并且名额也有限制,竞争通常会比较激烈。建议查询相关网站获取各个省份一级建造师的相关信息。
一级建造师在各个省的注意事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注册注意事项。注册时需要提交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在申请表上的附加表中,需要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核认定表及业务考核汇总表。同时,需要提交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登记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执业注意事项。一级建造师需要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并有权提出对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经济、管理、法规等方面问题的建议。此外,也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以保证执业质量。
证书使用注意事项。注册证书由省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挂证人员应保证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完整及安全,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省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承接注意事项。注册建造师有权依法从事建筑工程活动,但不得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进行私下交易、私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行为。
此外,不同省份可能还有一些特定的注意事项,如提交的材料要求、注册流程、后续管理规定等。建议一级建造师在各个省执业时,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同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