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级建造师变更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办理变更手续的申请,以及填写《一级建造师变更申请表》,并提交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2. 原发证机关在《一级建造师变更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并出具《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表》。
3. 申请人在《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表》上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等。
4. 申请人携带《一级建造师变更申请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含执业印章)、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原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预约办理场所进行现场核验。
5. 现场核验通过后,申请人需要提交全部材料,并将申请材料和相关表格送至新注册地的建设厅。
请注意,上述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主管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广东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如下:
1. 申请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该事项,按指南操作填写申报材料。
2. 申请人确认申报信息后,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3. 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核意见表》,申请人可查看、下载、打印该表格。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办理通过后,核发《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
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一般来说,在承诺办结期限内可以提前电话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初始注册与重新注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延续注册者每注册有效期(二年)收费100元。
如需变更工作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变更申请表(一般需要加盖原单位解聘证明并网上核验扫描后)、申请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和原单位聘用合同(或解聘证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为地方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广东一级建造师变更流程注意事项包括:
1. 申请人的资格信息:需要与原注册证书保持一致,包括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
2.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需要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密封。
3. 及时通知聘用单位同意其变更的意见。如果聘用单位同意变更,需要出具聘用期内解聘证明或者新公司聘用意见。
4. 按照广东的变更流程进行申请、审核、公示和审批。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5. 提交材料后,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或者通过公示期无异议后才能完成变更。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人员,获取具体而详细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