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级建造师变更要求如下:
1. 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2. 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证明。
3. 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 广东省统一上传的申请表(含原聘用单位意见表、新聘用单位意见表、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5.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鲜章)。
6. 近期彩色免冠1寸和2寸照片各一张(申请表及证章交回)。
7. 原注册单位意见栏应注明“同意转出”,转出省外变更的应注明原注册证书编号。
请注意,以上要求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变更时,查阅广东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以确保准确无误。
广东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要求如下:
1. 申请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没有发生变化,且申请事由未发生变化。
2.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名称、注册证书编号等信息发生了变化。
此外,还必须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
1. 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并签名、盖章) 。
2. 聘用单位变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聘用文件等) 。
3. 申请人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 报考级别合同及评审意见表,一并交回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广东当地政策变化而产生差异,建议咨询广东省建设厅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同时要注意申请变更的时间,必须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变更注册。
至于2025年的具体要求,需要参考广东省的具体政策变动。
广东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要求注意事项如下: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
3.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表,需要申请人签字盖章,同时提供两份。
4. 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6.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业务期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
7. 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任一即可)。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内提出变更申请,过期无效。
2. 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注册证书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 申请变更的专业和级别应与原注册专业和级别一致。
4. 聘用合同到期的,申请人应与新聘用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办理好新合同的鉴证。
5. 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要符合所申请的专业要求,不能有不良记录,否则不予受理。
6. 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并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公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广东当地政策而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广东当地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