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的流程如下:
1. 考生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并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
2.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
3. 考生可以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复查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按规定提交申请,超过时间不予受理。同时,成绩复查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而客观题科目不进行成绩复查。以上仅为一般情况,具体流程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
广东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时间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复查流程和程序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可以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站的相关通知和公告,以获取最新的成绩复查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主观题科目在阅卷时已经对答案中存在分值异议的少数分值进行了二次人工评卷。因此,对于主观题成绩有异议的考生是没有必要申请成绩复查的。而对于客观题科目,如果存在漏评题目、加分错误、登分错误等问题,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查。
此外,成绩复查是不接受考生或他人送分的,而是由考试中心将以考生本人提出的复查申请为准。复查结果会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们密切留意网站通知,并注意通讯畅通以备不时之需。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查询官网获取具体信息。
广东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注意事项如下:
1. 申请成绩复查时间为考试结束45天后。
2. 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需要先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成绩查询栏目,选择对应考试,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
3. 准备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等资料。
4. 成绩复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漏评阅、成绩累计和登分是否正确等,不受理关于评分标准的争议申请。
5. 复查结果通常会在受理申请后1-2个月内公布,注意查询。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复查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