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级建造师年审,也被称为广东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查,需要经过住建部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 在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提交初始注册申请。
2. 申请通过后,系统会生成一份《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表》。
3. 下载并打印该表,加盖企业公章,然后到人事局现场确认。
4. 带上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住建部现场审查。
审查通过后,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完成。对于逾期未进行初始注册或重新注册的,需要进行培训,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再次进行注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广东一级建造师2025年不需要参加年审,因为自2022年起,广东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周期调整为4年,不再进行年审。只需要在四年期内参加一次注册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3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即可。具体规定可以咨询广东当地的注册管理机构,以确保准确无误。
广东一级建造师年审注意事项包括:
1. 提交材料务必加盖公章。
2. 申报时候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的顺序排列。
3. 提交材料中的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要提供原件查验,注意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
5. 提交的申报材料要真实,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注册建造师年审资格,并上报建设部备案。
6. 参加培训后考试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需将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提交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咨询官方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