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领取地址为清远市人事考试中心。
具体领取方式可参照《关于发放<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领取。如有需要,可前往清远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咨询和办理。
广东清远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发放时间大约在2025年的4-6月。具体时间可以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的公告。
广东清远一级建造师证书注意事项如下:
持证人员经公示且无异议的,可以按照“证书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方式登录广东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打印本人的《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同时视同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证书持有人执业的必备文件,需妥善保管。
初始注册者,在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
在本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如需转到外省,需在广东办理注销手续,方可转到外省。转到外省后,需重新进行注册。
如有遗失,需在省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方可申请补办。
以上就是领取一级建造师证书后的主要注意事项,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发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