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级建造师注销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及相关材料,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必要时可以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符合条件者签署意见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注册证书,收回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获取具体流程和细节。
广东一级建造师注销流程如下:
1. 申请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该业务对应的办理事项,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电子材料。
2. 网上即时办理,申请人可网上实时查看办理进度,材料审核通过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可办理成功。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实施可能因情况不同而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广东政务服务网客服或广东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获取更具体的信息。
在广东注销一级建造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需要提交《一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两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各一份)和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需要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提交建造师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注销流程:首先,建造师或代理人需要进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企业用户”后进行事项申报。在界面中找到“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注销)”,并点击进入下一个界面。在界面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请。最后,打印回执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递交。
3. 现场递交材料:在递交材料时,需要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交件。可以选择现场递交或者邮寄方式。现场递交的,需要携带打印好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四楼)递交。
总的来说,广东注销一级建造师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并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操作,最后递交材料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广东省住建厅或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