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折旧年限规定如下:
(1)供电系统设备15到20年,供热系统设备11到18年;
(2)中央空调设备10到20年,通讯设备8到10年;
(3)洗涤设备5到10年,维修设备10年;
(4)厨房用具设备5到10年;
(5)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6到10年,电梯10年;
(6)相片冲印设备8到10年,复印、打字设备3到8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二、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怎么处理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企业将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全部结转至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之后,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应该为0;
2、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
3、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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