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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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近年来相关部委加大了对“挂证”机构和人员的清理整顿力度,但“挂证”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企业自身资质的需求。国家对企业取得相应项目的竞标资质有明确的规定,企业为了获得相应资质就必须有足够数量的资格证书注册人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黎晓涵称,在项目招标中,企业自身资质是第一道门槛,否则连竞标资格都没有。“相比于雇用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人才,挂靠资格证书的成本要小得多。”
另一方面是因为市场供需之间存在矛盾。中国建筑研究院的刘强认为,如今市场上的人才数量和实际的需求有很大出入,证件挂靠对某些企业而言,既节省了人力成本又能方便快捷地取得相应资质。
他举例说:“如今,一级建造师,年薪大概100万元,而证书挂靠费用大概是15万元一年。”在一定程度上,资质是一种稀缺资源。“资质只有少数人掌握,而市场是无限的。如果必须要求企业雇佣有资质的人,那么现在的设计费要翻一番。”
再者,资格证书挂靠有可观的利益空间。“把证书挂靠出去,既有钱拿,还可以攒项目经验,相信大多数人会选择挂靠。”中国钢研科技集团的工程师贾松涛如是说。他认为,辛苦考取的资格证意义在于有资格担任相应项目的经理,从而获得职业和收入上的提升。
然而,现实中有些企业为求项目竞标的资质,只需拥有相应数量的资格证书,而不用真正雇用持证人员,与其手中的资格证闲置,不如把证书挂靠给企业或者中介赚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青年网-挂证乱象:证书挂靠费1年9万 超普通职工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