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医学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5)医学中专毕业,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④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⑤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3篇或发表本专业sci论著2篇。
(2)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第3(1)条条件之一外,还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或由省部级国家机关批准的同等级称号专家)推荐。
(4)在任现职期内,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报考;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报考。
(5)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报考。
(6)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继承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师证书者,可提前1年报考。
(7)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的中医药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聘任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4年;
②聘任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1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基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医学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5)具有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6)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24年以上,且聘任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不少于12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基层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
(1)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④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⑤获得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学术技术称号者。
(2)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第3(1)条条件之一外,还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省、市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专家)推荐。
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报名当年的12月31日。
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区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申报参加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