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可以报销的,只是需要带着相关证件去当地医保局报销即可。
扩展资料:
铜川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
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
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
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
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
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
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
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铜川市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
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
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范
围不断增加。
另外,铜川市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
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
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
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
,铜川市继续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并提高了医保的报销待
遇。为帮助广大参保居民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掌握如何参保、就诊、报销等相关
程序,从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医
保2015-度待遇及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