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师职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由设岗县自主确定。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
(3)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合格,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在继续支持临县按照“一县一策”实施招聘的基础上,其他实施中央特岗计划的县,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