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考试考生毕业专业、试用期从事专业、报考类别应一致。
1.专业要求
(1)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中医专业不能互相报考。
(2)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内的(临床、口腔、公卫)类别不可以互相报考;中医专业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不能互相报考,已通过资格考试并且已经取得助理资格证书的,符合固定要求者执业医师操作考试,可继续报考执业资格考试。
(3)中医院校中的西医专业毕业学生不能报考西医类别,其中可以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除外。
2.类别要求
(1)报考中所选择的类别按要求必须与试用期岗位类别必须一致。
(2)通过资格考试并且已经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使用第二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专业按要求必须保持一致。
(3)五官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经历和岗位要求,报考临床类别和口腔类别两个类别,但当处于助理升执业的时段不能变更类别。
(4)拥有: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且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可以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用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
温馨提示:
如果今年很遗憾没有通过考试执业医师操作考试,且没有二试机会的话,可继续报考下一年度的考试!
2020年执业医师备考已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