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考学校简介: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1946年,学校已形成文、法、理、工、农、医6大学院并驾齐驱的办学格局。新中国成立后,武汉大学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武汉大学在国内高校中率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整体实力明显上升。1999年,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
承办院校简介:我院武汉大学武汉校友会专修学院成立于1983年,具有独立的招生办学资格、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办、学许可证号【4201062000002】;湖北省教育厅核准的办学范围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至今开办自考助学班已27年,是我校最早的一批专修学院。学校根据用人单位订单,实行"学历+技能+安置就业"的教育模式,培养毕业即能就业的高等复合型人才,开设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教育、室内设计师、数码设计师教育等职业培训课程。所有学生,从大二开始,必修学校规定的职业技术课程。2007级学生武汉大学自考,尚未毕业,已全部被用人单位预订,毕业生供不应求。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合格生,历年学生通过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立志求学。
2、报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全国统一高考,报读文理兼收类专业须高考成绩在240分(暂定)以上;报读理工类专业须理工考生且高考成绩须320分(暂定)以上;若考生因为特殊情况未达此条件,经考察属实亦可特别录取。
3、招收少量优秀的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中专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三、录取原则:
1、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2、按报名先后顺序,先报先录
四、学习形式与毕业待遇:
1、考生须资格审查方可报名登记。由我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样本)。
2、入学后,由我校按照全日制住校学生的模式管理,课程由我校聘请武汉大学相关专业的优秀骨干师资全日制授课。
3、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技能部分学生结合自愿原则)相结合的模式培养。学习毕业就业时,同时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如通过考试,可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国家计算机二、三级证书,高级财务经理证书、软件工程师证书或平面设计师证书。
4、学生修完计划内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由武汉大学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共同颁发本科文凭(样本),国家承认学历,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可查武汉大学自考,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认可。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武汉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可网上查询。可继续报考武汉大学或其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公务员、司法考试。
5、教学地点:学校本部住宿地点:武汉大学三环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