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是苏州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江苏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官网入口)
2019年1月,根据《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苏州市公安局继续保留。2019年7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荣获全国公安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主要职责
苏州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组织、管理全市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市治安形势,作出科学决策。
(三)及时向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提供各类重要信息,并根据公安职能提出和制定对策。
(四)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治安事件、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确保全市社会稳定。
(五)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监所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
(八)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全市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的审批工作。
(九)依法管理出、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工作。
(十)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计划、分配方案、标准和制度。
(十一)制定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机动(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员的管理教育及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协调或具体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十六)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负责全市消防工作。
(十八)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苏州市公安局内设纪检监察、政治部、办公室、指挥中心、经济保卫、文化保卫、警卫(现役)、监所管理、出入境管理、禁毒、户政管理、科技信通、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制、信访、警务督察、后勤财务、审计、行政许可服务、反恐怖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一)纪委、监察室
职责: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等。
地址:人民路3998号
(二)政治部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等。
下设干部人事处、宣传处、队伍建设处、老干部处、组织处(机关党委)、辅助人员管理处、工会、团委等。
地址:人民路3998号
(三)办公室
职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
地址:人民路3998号
(四)指挥中心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指挥中心建设、接处警和巡防工作等。
地址:人民路1149号
(五)经济保卫处
职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经济保卫工作。依法查处经济系统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等。
地址:人民路1109号
(六)文化保卫处
职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文化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文化系统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等。
地址:人民路1109号
(七)警卫处(现役)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警卫工作。
地址:锦帆路18号
(八)监所管理处(监所管理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等。
地址:娄北村
(九)出入境管理处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公民因私出国及赴港澳台的审批发证工作,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入出境和居留的有关签证及证件等。
地址:人民路1109号
(十)禁毒处(禁毒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禁毒工作。管制精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侦查涉毒重特大案件等。
地址:金门路1298号
(十一)户政管理处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户政管理工作。管理户籍登记、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和门牌设置工作等。
地址:人民路1109号
(十二)信息通信处(科技处)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技、信息通信工作。对社会公共安全行业、技术防范产品与工程进行技术监督、管理,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等。
地址:人民路3998号
(十三)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侦查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等。
地址:司前街99号
(十四)法制办公室(直属分局)、劳动教养审批办公室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起草、审核执法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和办理行政复议和劳动教养审批,办理市公安局各部门的刑事和行政案件。
地址:人民路1149号
(十五)信访处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信访工作。接待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控告,依法受理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检验鉴定结论等不服而提出的申诉工作等。
地址:人民路3998号
(十六)警务督察室(警务督察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受理群众投诉,实施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工作等。
地址:人民路1149号
(十七)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装备、被装、基建、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等。
地址:人民路3998号
(十八)审计处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审计工作。负责实施对本局业务费及经费、工程基建决算、罚没款及收费、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
地址:人民路3998号
(十九)行政许可服务处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行政许可服务工作。负责本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送达等。
地址: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十)反恐怖工作处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反恐怖工作。
地址:大石头巷21号
直属机构
苏州市公安局下设交通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水上治安管理、特警、警察培训等直属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实施道路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等。
地址:高新区新元街199号
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高新区塔园路北首
交巡警支队吴中大队,地址:吴中区丹桂路2号
交巡警支队相城大队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相城区澄虹路与嘉元路口
交巡警支队虎丘大队,地址:高新区邓蔚路555号
交巡警支队平江大队,地址:平江区百家巷8号
交巡警支队沧浪大队,地址:沧浪区西环路劳动路口
交巡警支队金阊大队,地址:金阊区桐泾北路500号
交巡警支队园区大队,地址:园区东环路248号
交巡警支队度假区大队,地址:度假区望湖路8号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地址:上高路2号沪宁高速公路苏州出口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地址:郭巷镇六丰村南侧苏嘉杭高速公路吴中出口北侧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地址:郭巷镇六丰村南侧苏嘉杭高速公路吴中出口北侧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地址:吴江北厍永新村沪苏浙高速公路黎里出口处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地址:常熟梅李通港路沿江高速公路常熟港口出口处旁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地址:苏通大桥南主线收费站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地址:昆山巴城武神潭村苏昆太高速公路阳澄北湖出口处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八大队,地址:胥口镇孙武路988号绕城高速公路西山收费站内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九大队,地址:甪直镇机场路77号苏沪高速公路甪直出入口旁
(二)刑事警察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大要恶性案件、跨区域系列性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和追逃等。
地址:沧浪区大石头巷21号
(三)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和重特大经济犯罪、涉外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等。
地址:沧浪区司前街99号
(四)治安警察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及家犬的管理工作,指导治保、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管理监督保安服务业等。
地址:沧浪区人民路1109号
(五)水上警察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水上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太湖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等
地址:高新区邓尉路109号
(六)特警支队
职责:处置恐怖、暴力犯罪,负责安检、排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指导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地址:沧浪区司前街99号
(七)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职责: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等。
地址:吴中区尹山湖路4号
苏州市公安局还派出公交分局、吴中分局、相城分局、虎丘分局、姑苏分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分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