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必要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考生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1)学历证书免考。学历证书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退回修改的,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逾期学历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2)非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退回修改的,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逾期非学历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直接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持有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信息是办理课程免考的前提。 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在籍注册和信息确认,然后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身份注册登录后,再办理课程免考。 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必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
2.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材料“居民户口簿照片”栏中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口本【本人页】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会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
3.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免考每个办理周期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请考生务必确保一次性选择好需要免考的课程再提交申请。
4.考生网上提交的照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因图片质量问题导致免考确认不通过的,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须对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材料获取免考成绩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查看待补正的办件信息,点击“补齐补正”进入补正环节,逾期课程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
6.申请免考的每门课程都会有详细的确认结果,请仔细查看。“不予受理办结”不代表所有申请的免考课程都确认不通过,仅代表存在部分课程申请不通过。办理状态为“不予许可办结”或“准予许可办结”代表办理结束。课程免考办理详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7.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好的上网地点办理自考课程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下一个办理周期重新申请。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咨询电话:027-68880338,027-68880241。
四、其他事项
(一)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理。具体如下:
1.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按照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确认。
(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以及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或同层次选考课程执行。
2.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3.我省2018年课改专业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不超过专业核心课最低学分要求(即免考课程学分比例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调整和新增开考的专业,免考课程学分数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总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二)依据国家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有关规定,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学历颁发学校档案馆盖章的成绩单)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
(三)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前置学历查验流程图及说明
流程图说明:
考生服务平台中注册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前置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上传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图片信息后,才能提交学历证书查验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身份信息变更(专科以上学历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考生需上传: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户口本(标注本人身份的页面)、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
2、国(境)外学历考生需上传:学历证书、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附件2:课程免考流程图
附件3:课程免考详细操作步骤
一、注册登录
1) 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
2) 未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注册的考生先注册,如下图:
3) 注册完成后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如下图:
二、学历免考
1) 登录后进入首页,在首页中搜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如下图:
2) 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学历免考)”后点击“在线办理”,如下图:
在弹出框中直接点击“在线办理”,如下图:
3) 阅读承诺书,然后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如下图:
4) 上传申请材料,如下图:
特别提醒: 系统只支持上传一张成绩单照片,如考生成绩单有多张照片,建议考生先选择拼图成一张成绩单照片再上传至系统。
5) 在课程免考申请时间内,申办人选择专业、学历证书,系统会自动显示出可以免考的课程,勾选申请需要免考的课程,输入已学课程名称和相应成绩等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如下图:
特别提醒:学历免考每个办理周期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所以请确保一次性选择好需要免考的课程再提交申请。
有同层次选考课程可以免考的专业,可以点击添加选考课程进行免考,如下图:
6) 系统自动生成办件编号,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可查看已提交的办件信息,点击“查看”可查询当前事项的办理进度:
注:申请免考的每门课程都会有详细的确认结果,请仔细查看。不予受理办结不代表所有申请的免考课程都确认不通过考生个人空间登录,仅代表存在部分课程申请不通过。课程免考办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7) 补齐补正: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查看待补正的办件信息,点击“补齐补正”进入补正环节:
注:完成修改补正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会更新,办理状态为“补正完成”,考籍所在地和省教育考试院将重新确认考生补正后的学历免考申请。
考生若三天内未修改该申请(补齐补正),视为放弃办理本次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学历免考),相应的学历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咨询电话:027-68880338,027-68880241。
三、非学历免考
1) 登录后进入首页,在首页中搜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如下图:
2) 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非学历免考)”后点击在线办理,如下图:
3) 阅读承诺书,然后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如下图:
4) 上传申请材料,如下图:
特别提醒: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材料“居民户口簿照片”栏中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口本【本人页】、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会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
5) 在免考申请时间内,申办人选择专业、证书,填写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显示出可以免考的课程,勾选申请免考的课程,点击“提交申请”,如下图:
特别提醒:非学历免考每个办理周期每种证书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所以请确保一次性选择好需要免考的课程再提交申请。
6) 系统自动生成办件编号,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可查看已提交的办件信息,点击“查看”可查询当前事项的办理进度:
说明:办理状态为“不予许可办结”或“准予许可办结”代表办理结束。具体课程免考办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7) 补齐补正: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查看待补正的办件信息,点击“补齐补正”进入补正环节:
注:完成修改补正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会更新,办理状态为“补正完成”,考籍所在地和省教育考试院将重新确认考生补正后的非学历免考申请。
考生若三天内未修改该申请(补齐补正),视为放弃办理本次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非学历免考),相应的非学历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考生个人空间登录,咨询电话:027-68880338,027-68880241。
(九派新闻综合自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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