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6月19日,记者从合肥学院了解到,该校发布了2020年招生章程。据悉,今年该校面向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东、广西、贵州招生。
根据录取原则,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或德语的考生不宜报考合肥学院非外语类专业,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原则上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需达到“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考生所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整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特别提醒的是,2020年合肥学院在安徽省等省份中外合作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单列。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照《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212号)执行,即学生因考核不合格不能按时赴合作院校学习的,可以继续强化专业和语言学习后再赴国外合作院校学习合肥学院怎么样,或者在国内按照中外合作培养方案继续学习。并且合肥学院怎么样,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钟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