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从业人员(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培训合格证考试
【项目名称】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从业人员(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培训合格证考试
【办理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
【办理地点】零陵路147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2、《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经营者取得线路经营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在本市从事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业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符合线路营运要求的营运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
(三)符合线路营运要求的停车场地和配套设施;
(四)具有合理、可行的线路营运方案;
(五)具有健全的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等方面的营运管理制度;
(六)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其中驾驶员应当有一年以上驾驶年限。
第十八条对取得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由市运输管理处或者区、县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其营运车辆的数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发给车辆营运证。
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应当经市运输管理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四条(培训义务和培训合格凭证)
在本市从事公交营运服务的公交从业人员应当经市运输管理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公交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的凭证,由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由市交通考试中心负责发放。
第七条(培训报名)
公交从业人员的培训,应当由从业人员所在的公交企业向市交通考试中心提出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时,公交企业应当如实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提交从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第八条(培训考试和信息管理)
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的公交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市交通考试中心组织的结业考试。
市交通考试中心应当建立公交从业人员培训考试信息库,市运输管理处根据管理需要可以查询公交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信息。
公交从业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由变更后的所属公交企业在每年12月31日前的30天内,向市交通考试中心集中提交变更信息。
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理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办理条件】
1、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2、有本市常住户籍;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且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5、应当有一年以上的驾驶年限(准驾车型为A1或A3)。
【提供材料】
1、单位报名填写《上海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从业人员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报考驾驶员岗位);
4、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证明(报考驾驶员岗位)。
【办理期限和流程】当场发放入学通知书,根据培训情况另行安排考试时间。乘务员适用流程一、调度员适用流程二、驾驶员适用流程三。
【合格证发放】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合格证。
流程一流程二流程三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从业人员报名表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从业人员补证申请表
(二)上海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项目名称】上海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办理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
【办理地点】零陵路147号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办理依据】
1、《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籍;
(二)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经出租汽车职业培训合格;
(五)遵守法律、法规。
被取消客运服务资格的驾驶员,自取消资格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出租汽车驾驶员。
2、《上海市出租汽车营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
第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取得《准营证》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
被取消客运服务资格的驾驶员,自取消资格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发给《准营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理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办理条件】
1、有本市常住户籍;
2、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3、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C级以上(含C级);
4、应有一年以上的驾驶年限;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且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7、五年内无解除劳教或刑满释放记录;
8、五年内无取消客运服务资格的记录。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城市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报名表》;
4、初中或以上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5、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证明;
6、五年内无犯罪记录或刑满释放证明。
【办理期限和流程】当场发放入学通知书,根据培训情况另行安排考试时间。 适用流程四。
【合格证发放】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合格证。
流程四
上海市城市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报名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办理依据】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十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
第九条(网约车驾驶员条件)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市户籍;
(二)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四)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理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
2、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3、持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4、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6、截止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7、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8、无暴力犯罪记录。
【提供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人员背景审查申请回执》;
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表》。
【办理期限和流程】适用流程九。
【合格证发放】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合格证。
流程九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三)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项目名称】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办理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
【办理地点】零陵路147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理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办理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且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4、应当有相应车型一年以上的驾驶年限。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同样1寸免冠彩照;
4、《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5、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证明。(若其准驾车型中含D、E、F的,则需增开《基本信息表(副表)》)
【办理期限和流程】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适用流程五。
【合格证发放】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合格证。
流程五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四)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项目名称】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办理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
【办理地点】零陵路147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三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十条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理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办理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且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同样1寸免冠彩照;
4、《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5、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证明。(若其准驾车型中含D、E、F的,则需增开《基本信息表(副表)》)
【办理期限和流程】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适用流程六。
【合格证发放】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合格证。
流程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员从业资格考试
【项目名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员从业资格考试
【办理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
【办理地点】零陵路147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理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危险货物驾驶员:
【办理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且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二年以上;
【提供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海发放的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持证满二年以上);
5、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证明;
6、承诺书。
【办理期限和流程】当场发放入学通知书,根据培训情况另行安排考试时间,适用流程七。
【合格证发放】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合格证。
流程七
危险货物押运员、危险货物装卸管理员:
【办理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或以上学历。
【提供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中或以上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承诺书。
【办理期限和流程】当场发放入学通知书,根据培训情况另行安排考试时间,适用流程八。
【合格证发放】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合格证。
流程八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