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实行全省统一的考试,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高校确定,分值150分。
严格执行英语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文理类(专项计划单独划定)的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实际考试成绩划定,考试总成绩(英语+专业基础科目)按照招生专业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英语分数高者优先;总分相同且英语分数相同者,高等数学分数高者优先;如三门考试科目分数均相同时,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