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
一、证书性质:《会计从业资格证》原称《会计证》,是会计工作人员的“上岗证”。取得证书必须参加由湖北省财政局举办的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二、考试时间:
会计专业知识(会计证)考试:一般在每年的6月和11月。
会计技能(会计电算化)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每月均可报名参加考试。由于各个省市是自行安排时间,考试时间各市不同,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务考试信息。
三、考试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免试规定:免试二门科目的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60分。
资格认定
考试成绩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会计工作。
证书领取
在一年内参加三门考试并且成绩全部合格者,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即可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件。注意:只有单科目成绩合格的不作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