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
1912年,大清银行副监督陈锦涛经时任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提名,出任临时政府财政总长并且常驻上海,开始借助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的力量,着手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建立政府中央银行。
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应运而生。
1912年1月28日,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决定由股东会职员组成中国银行临时理监事会,负责与正副监督筹订章程,并管理全行事务。
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正式开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参与者共同的自律组织,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的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协会单位会员涵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大中型工商企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