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新制度下考试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需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个人理财、个人贷款、公司信贷、风险管理和银行管理)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考试只通过了一门,成绩只保留到下一次考试,也就是需要再下一次考试通过另外一门考试,否则上次一次那门考试成绩将作废。
举例:2017年下半年仅报考《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并通过,2018上半年未报考任何专业科目或报考考试未通过,2017年下半年《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成绩作废;如需取得证书,2018年需重新参加《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以此类推。
特别说明:连续两次考试为不间断计算方式,例:2017年下与2018年上同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以此类推。 对于已经取得一个专业类别《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还欲取得其它专业类别证书的考生,在《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的情况下,可选报相应的专业类别。即考生在选择申请证书专业类别时,如通过《银行业专业实务》2科以上(含两科)科目,考生自行选择一个科目作为纸质版主证书专业类别打印项,其它专业类别将以纸质专业类别合格证明的形式作为证书的加注页发放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