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5日至9月6日,为了帮助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生考后及时核对答案、估算分数,大立教育小编搜集整理了网友版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土建)真题及答案解析,仅供大家参考。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土建)真题及答案(更新中)
【案例一】
某工程,施工合同价为30000万元,工期36个月,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合同招标文件中,建设单位提出部分评审内容如下;①企业资质;②工程所在地类似工程业绩;③监理人员配备;④监理规划;⑤施工设备检测能力;⑥监理服务报价。
事件2:监理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在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行政文秘人员时,需综合考虑施工合同价款和工期因素。已知:上述人员配备定额分别为0.5、0.4和0.1(人年/千万元)。
事件3: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预测分析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并提出风险应对建议:
(1)拟订货的某品牌设备故障率较高,建议更换生产厂家。
(2)工程紧邻学校,建议采取降噪措施减小噪音对学生的影响。
(3)施工单位拟选择的分包单位无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建议更换分包单位。
(4)某专业工程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建议选择有经验的专业分包单位。
(5)恶劣气候条件可能会严重影响工程,建议购买工程保险。
(6)由于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建议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担保。
事件4:某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施工前,监理员编写了监理实施细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监理招标评审内容的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正确的评审内容。
2.针对事件2,按施工合同价款计算的工程建设强度是多少(千万元/年)?需要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行政文秘人员的数量分别是多少?
3.事件3中的风险应对建议,分别属于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应对策略中的哪一种?
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1.监理招标评审内容的不妥之处:①企业资质;②工程所在地类似工程业绩;④监理规划;⑤施工设备检测能力。
正确的评审内容:(1)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素质;(2)工程监理人员配备;(3)建设工程监理大纲;(4)试验检测
仪器设备及其应用能力;(5)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报价。【监理案例教材P1。】
2.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30000万元/(36-12)=10000(万元/年)=10(千万元/年)。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行政文秘人员配备定额分别为0.5、0.4和0.1(人·年/千万元),需要配备的数量分别是:
专业监理工程师:0.5×10=5人;监理员:0.4×10=4人;行政文秘人员:0.1×10=1人。
3.(1)风险回避;(2)损失控制;(3)风险回避;(4)风险转移;(5)风险转移;(6)风险转移。
4.不妥之处:监理员编写了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程师教材电子版,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
正确做法: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
【案例二】暂缺
【案例三】
某工程监理工程师教材电子版,甲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将开挖深度为5米的深基坑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乙施工单位编制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报甲施工单位审批,甲施1单位认为该深基坑工程已超过一定规模,要求乙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并派甲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以论证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事件2: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需要进行修改。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中的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立即组织实施。
事件3:监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主体混凝土结构表面存在严重蜂窝、麻面。经检测,混凝士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要求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问题:
1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指出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3.针对事件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写出项目监理机构的后续处理程序。
参考解析:
1不妥之处一:乙施工单位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报甲施工单位审批。
正确做法:乙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后,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交由乙分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再报甲单位审批。
不妥之处二:甲施工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正确做法:专家论证会应当由总包单位组织,也就是由甲施工单位组织。
不妥之处三:甲施工单位委派单位技术负责人,以专家的身份参加论证会。
正确做法:參建各方的人员可以参加专家论证会,但不得以专家的身份参加。
2.不妥之处: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中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立即组织实施。
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3.(1)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3)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4)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持续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