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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图)

来源:网络整理 2023-02-13 21:00:0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2〕5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决定实施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将《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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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 北 省 财 政 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湖 北 省 教 育 厅2023年1月4日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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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能力素质提升,加快建设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卡脖子”问题、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加大继续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发挥知识更新工程引领示范作用,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为我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二、目标任务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和建设“三高地、两基地”、发展“三大都市圈”、实施“强县工程”等先行区建设重大任务,在全省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2023年至2030年每年培训4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三、主要项目(一)高级研修项目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我省优势领域,突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瞄准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紧贴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面向省内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举办若干期国家级高研班和10期左右的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培训600名左右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每年部署征集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由各地、各部门或单位按照要求申报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经审核批准确定年度研修计划,列入高级研修计划的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遴选,择优推荐。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产业发展、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地方、部门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建立国家、省级、省直部门、地方相衔接的高级研修项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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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研修班实行免费培训,不向个人收取培训费用,所需经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解决。鼓励各地、各部门或单位申报国家级、省级自筹经费高级研修项目。(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围绕工程重点领域,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实施大规模、广覆盖、高质量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能力提升培训。专业科目是指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及本行业、本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等为主要内容,制定并实施本专业领域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规划,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加大对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每年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4万人左右。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需科目学习平台遴选推荐开发课件,共享给各地、各部门或单位开展公需科目免费线上学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所辖专业技术领域发展需求,科学确定本行业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规划,明确学习方向、学习任务和具体科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本行业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

知识更新工程涉及的主要部门及专业技术领域有:省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宣传文化与新闻出版领域;省教育厅负责牵头高等教育、中专、中小学教育、实验技术及教育研究领域;省科技厅牵头负责自然科学、科技信息领域;省经信厅负责牵头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冶金、化工纺织等综合工程技术与经济系列领域;省司法厅负责律师公证领域;省财政厅负责财会领域;省人社厅负责牵头技工教育、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牵头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与土地资源管理领域;省林业局负责牵头林业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领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牵头环境保护领域;省住建厅负责牵头建筑工程领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牵头路桥、港航领域;省水利厅负责牵头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河湖管护、水资源领域;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牵头乡村振兴领域及农学、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技推广等领域;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牵头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艺术等领域;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牵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牵头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管理领域;省审计厅负责审计领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计量、标准化领域;省药监局负责牵头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监管领域;省广电局负责播音主持、广电工程领域;省体育局负责体育教练领域;省统计局负责统计领域;省委党校负责党校教师领域;省档案局负责档案领域;省地质局负责牵头地质专业领域;省社科院负责牵头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领域;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抓好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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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部署实施本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建立人才培训工作机制,完善培训服务内容,定期报告工作情况,主动对接行业领域人才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活动。专业技术领域及其主管部门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分工各负其责。各行业主管部门于每年年底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安排,以及各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情况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新职业领域,通过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项目化管理,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工作,按照《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在全省组织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开展规范化培训和评价湖北建筑人才网,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评价工作。数字技术工程师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确定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

培训机构优先遴选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师资建设,开发教学课程,配套软硬件教学环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严格学员考勤管理,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全国有效,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评价机构优先遴选相关职业标准开发单位或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符合条件的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建设高水平师资、命题专家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队伍,建立考核题库,规范考核流程,严把标准质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数字技术工程师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纳入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应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法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称认定或衔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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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依托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现有施教机构,分期分批推动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基地运行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立基地定期考核评估、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基地间交流合作,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促进培训资源整合,提升基地施教水平。实施办法:按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5〕25号),继续教育基地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每年由各地各部门组织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运行。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培训机构,方可以国家级或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义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原则上从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中择优推荐。鼓励各地各部门给予必要经费支持。人社部门要完善工作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和检查工作,努力提升继续教育基地人才培养培训的质量水平和社会效益。

基地评估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承接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采取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的方式进行。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省工程指导协调小组), 负责全省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审定发布工程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省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负责全省工程的组织实施、项目规划、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奖优罚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有关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成立指导协调小组。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25号)、《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11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5号)要求,做好工程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用人单位要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增加投入以多种形式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二)健全培养机制。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和继续教育基地、高级研修项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等信息纳入系统,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各地各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建立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登记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不少于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主动对接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加强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培训与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创新实践能力,自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培养培训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三)强化经费保障。工程经费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政府经费主要发挥对工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继续教育专项资金。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做好政策衔接,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要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合理合法合规确定收费标准,培训师资、开发课件、升级教学设备和网络教学平台等经费可从基地补助经费列支。企事业单位等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障本单位开展工程项目支出。支持企业设立人才开发基金湖北建筑人才网,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四)完善监督体制。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入选的工程项目和承办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工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工程人才培养培训评估体系,及时跟踪考核工程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

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培养培训资金专款专用。各部门可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有关项目支持的重要参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继续教育统计制度,对本区域、本行业继续教育人数、时间、经费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逐步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数据库。(五)稳步推进实施。工程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22年,研究制定《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工程实施工作;2023—2025年,逐步落实工程各项工作,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26—2030年,全面开展工程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加强薄弱环节,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突破;2030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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