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发[2006]115 号《黑龙江省人事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机黑人发[2006]115 号《黑龙江省人事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问题的通知》 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75号)精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砍性奖金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实行前,年终一次性奖金暂按原发放办法执行。 二、 机关事业单位中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合格)及不确定等次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三、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机关公务员为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二项之和,机关工人为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二项之和黑龙江省人事厅,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二项之和。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奖金还应包括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的部分。 四、机关事业单位中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离退休人员,发给本人离退休时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离退休人员,发给离退休时当月基本工资。 五、年终一次性奖金要在年度考核结束后黑龙江省人事厅,根据考核结果在下年度的1月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