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定于10月25日开始2023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广东教师资格网,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广东教师资格网,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宣传,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我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我市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二、严格审核程序,如期完成定期注册
各注册机构及各市直属学校请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的首次注册合格条件、定期注册合格条件、定期注册工作流程、定期注册工作时间节点及有关要求组织尚未参加首次定期注册工作以及首次定期注册到期的在岗教师做好2023年定期注册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好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审等工作,认真核对注册人员提供的材料,尤其要严格审核定期注册申请人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杜绝违规注册或弄虚作假、骗取注册等行为。同时,各确认点要严格按照湛教函〔2018〕308号文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归档工作。
三、网上报名(10月25日9:00至11月2日17:00)
各学校组织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报定期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四、现场确认(11月3日至11月15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教师需到定期注册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相对集中、就近便利”的原则设置确认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本校教师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首次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定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连续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证书。
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五、初审和公示(11月16日至11月29日)
定期注册初审机构即县(市、区)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7天。
六、复核(11月30日至12月7日)
定期注册复核机构(地级市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
七、终审(12月7日至12月13日)
定期注册终审机构(省教育厅)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复核的申请人进行终审。
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湛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公众号(湛江教育)。
详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条件要求及相关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