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介绍
主要职责:参与起草全省教育招生考试的法律法规草案广东教育考试院广东教育考试院,参与制定相关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的组织工作;受教育部委托承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计划、专业目录编制,以及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组织工作;承担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等组织工作;指导全省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承担相关招生考试数据管理工作;承担省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工作;承担全省教育考试命题的指导和组织工作;承担全省招生考试工作的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省各类教育考试招生的分析研究和有关考试质量评价工作;承担全省教育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管理,监督试卷印制工作;承担省高等、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内设8个正处级机构。
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承担文电、人事、党务、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密、信访、计生、纪检监察等工作;承担教育考试试卷印制监管工作;承担全省招生考试政策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
2. 考试招生一处(联合招生办公室)
承担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参与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计划的编制;承担全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的招生计划的编制、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
3. 考试招生二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评卷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编制、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4. 信息管理处
指导全省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承担教育招生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承担相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数据管理工作。
5. 自学考试处
承担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计划拟定、报名、考试、评卷、考籍、毕业资格审核、社会助学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6. 社会考试与考试评价处
承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笔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及证书发放等工作;承担全省各类教育考试招生的分析研究和考试质量评价工作。
7. 命题处
承担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命题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广州命题中心的工作;开展命题研究和评价工作。
8. 命题和保密印刷基地管理办公室
负责考试命题和保密印刷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试卷的印制监管工作;统筹协调人员入闱期间的安全保密及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就基地有关事务与当地政府协调沟通。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0-6283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