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会〔2018〕44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精神,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5月举行。现将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2019年广泽初级会计职称面授班具体安排如下:
周六班
周六授课,每次6小时
授课时间:9:00-12:00;13:30-16:30
授课地点:沈家校区
周日班
周日授课,每次6小时
授课时间:9:00-12:00;13:30-16:30
授课地点:西区校区
晚上班
一、三、五晚,每次2小时
授课时间:18:00-20:00;
授课地点:西区校区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日期及注意事项
浙江省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2-23日;补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8-30日,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无法参加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地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在报名期间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站(网址:),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含宁波地区考生),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9日,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信息登记一栏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待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报名。
所有考生报名均使用二寸标准证件照,照片要求:白色背景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软件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经审核无误后再上传照片,以确保照片符合制证要求。
(三)考务费用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标准为每科60元。
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顺利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