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公费师范院校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 欢迎大家踊跃报名!
一、招生目的及招生专业领域
支持公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 通过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公办师范学校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他们将来成长为优秀的教师和教育家做好准备。 打下坚实的基础。
招生专业及毕业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未来教育学院位于珠海,仅招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其他院系培养地点在北京,仅接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毕业生。 公费师范学校(北京校区)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并在《师范生公(免费)教育协议》规定服务期限内工作的公费师范生;
2、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一学期北师大教育硕士,并通过任教学校考核; 教学学校同意申请并保证学习时间;
3.申请的专业领域一般应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见附件1)。 除特殊教育外,如需跨专业领域申请,所申请的专业领域必须与您目前的工作(任教课程)相关,并须获得任教学校的同意;
4、公费师范学校终止合同、违约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报名要求,确认完全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我校将在招生阶段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
拟报考的考生应于10月8日至10月8日通过“研究生国家推荐免试(免试转学)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服务系统”)。 2023年10月14日12:00,网址:),完成全部注册手续(包括网上填写信息、缴纳注册费)。 申请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学习模式必须为兼职。 我校将向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并接受复试通知; 我校将向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书,考生确认并接受待录取通知书。
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额外申请,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请仔细核对内容(尤其是申请的专业和定向单位)。 无需在线确认。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书和待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将获得相应资格。 未按规定办理全部报名手续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四、复试及录取
复审主要通过材料审查的方式进行。 部分院(系)跨专业领域的考生需要参加额外考试。 补考具体安排由院(系)另行通知考生。 院(系)综合评价后确定复试成绩。
考生须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10日内将以下书面材料发送至申请学院(系)(具体时间届时公布)。 请通过特快专递发送。 邮寄地址见附件2,查找对应院(系)进行邮寄。 邮政编码为:100875(北京校区)、519087(珠海校区)。
(一)《登记表》。 该表由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下载打印。 该表由候选人签名,任教学校填写备注并加盖公章。
(二)教学工作总结和研究计划报告。 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自己任教一学期后的工作经历,以及教育学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三)在大学学习、工作期间发表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学术论文复印件。
(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跨专业领域书面申请及所在院校证明材料(仅跨专业领域考生提供)。
(六)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具体要求将于 2024 年初公布。
未按时寄送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对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合格并复试合格的考生均予以录取,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五、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我校2024年招收的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实行非全日制培养,学制三年。
录取后,考生将利用2024年和2025年两个暑假返校集中教学,边工作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学习。 完成培训大纲规定的课程并考试合格后,进行在职研究并撰写论文。
公费师范学校在职攻读教育学硕士学位的学生,应当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学分,通过考核,通过论文答辩,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北师大教育硕士,并颁发标有“系统化”学习形式的“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的证书。
6. 学费
我校公费师范院校毕业生攻读教育学硕士学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总学费3万元,每学年缴纳1万元; 其他专业学费总额为25000元,第一、二学年分别缴纳。 10000元,第三学年5000元。 学生在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7. 其他
1.书面材料是否发送、是否录取的信息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公费师范生教育学硕士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方式,例如电话或电子邮件。 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应聘者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
3、攻读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公办师范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未按照《师范生公(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的,我校将取消他们的学生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