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各专业最低综合录取分数线(*注:美术(历史)、美术(视觉文化)专业招生以文化类课程成绩为准。公布的最低综合分数线为分数以文化课程分数为准(满分按750分计算)。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
01 绘画(中国画人物)70.0472
02 绘画(国画山水1)70.3968
03 绘画(国画山水2)70.8308
04 绘画(国画花鸟1)73.4626
05 绘画(国画花鸟2)69.1262
06书法(书法篆刻)72.1538
07雕塑68.4687
08* 美术(历史)507.95
09*美术(视觉文化)480.68
10艺术与设计56.5877
11造型艺术类63.1077
12设计与艺术类66.4482
13图像与媒体艺术61.7651
14 建筑学(5年制)68.7000
15 建筑学(4年制)67.2441
16公共艺术(城市景观造型艺术)63.4021
17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64.6667
18 艺术设计(染织、服装设计) 64.2759
19工业设计(工业造型设计)64.9860
20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64.5056
21艺术设计(多媒体和网页设计)64.2098
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和《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办法:“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定文化类课程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来自全国各地的考生报考我校的国家按照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规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确定,我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参照浙江省艺术类本科生分数线。
根据本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办法,经研究决定,中国美术学院制定了2010年本科招生文化类课程最低控制分数线。
实践类:以浙江省规定的文科本科成绩线作为我校2010年本科招生文化类课程最低控制线,即:文科355分,理科321分。 (若在线学生不足,则按5分扣分,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招生办法
1、中国美术学院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程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文化课程成绩要求如下:以总分750分、单科成绩150分为准)
(一)中国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定文化课程最低控制线的机构之一。 全国各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均按我校规定的文化课程最低控制线录取。 我校将参照浙江省艺术类本科生分数线,自主设定文化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美术(历史)、美术(视觉文化)专业:语文分数线为100分,外语分数线为90分; 绘画(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书法、篆刻)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85分中国美院录取分数线,语文单科分数线85分。外语为70分; 其他专业(类):语文单科满分85分,外语单科满分75分。
(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在各专业计划人数20%以内(含20%中国美院录取分数线,四舍五入到小数点)的考生,其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控制线,且单科成绩达到上述第(二)项最低成绩要求的,即可被录取; 文化课程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在各专业计划数的5%以内(含5%,小数点四舍五入) 单科成绩符合本条第(二)项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5名以上专业通过者可被录取;
其他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各专业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代码10】艺术设计专业:专业总分÷专业满分×3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
B.【代码14】建筑学(5年制)专业: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C、其他专业(类别):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四)美术(历史)、美术(视觉文化)专业:文化课程总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理论专业文化分数线,单科成绩达到第( 2)以上,按照文化课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各专业(类别)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招生计划人数≤15人的,设1个名额;招生计划超过15人的,设1个名额)每15名学生1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学科语文或外语其中一科分数可减10分,文化总分可减10分。
3.所有专业均为文理科并列,提前获批或列入文科专业首批招生。
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评分线(分)
01绘画(中国画人物)191.8
02绘画(国画山水1)191.8
03绘画(国画山水2)191.8
04绘画(国画花鸟1)184.8
05绘画(国画花鸟2)188
06书法(书法篆刻)194.6
07 雕塑183.8
10 艺术与设计 179.8
11造型艺术182.8
12 设计与艺术类别 189
13图像与媒体艺术187.8
14 建筑学(5年制)188.8
15 建筑学(4 年制) 186
16公共艺术(城市景观造型艺术)188
17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175.8
18 艺术设计(染织、服装设计)174.8
19 工业设计(工业造型设计)177.8
20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177.8
21艺术设计(多媒体和网页设计)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