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材料:
1、《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表》一份(附件1);
2、近期1寸免冠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提交以背书职位和姓名);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4、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一份;
5、省级及以上帆船比赛冠军证书、能体现获奖队伍及其参赛者姓名的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保持其联系电话号码畅通。
(三)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报到地点领取准考证。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主要考核基础体育知识和帆船相关知识,题型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二)面试
面试以问答形式进行,主要考核个人综合素质和航海相关知识。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按照拟聘人员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将从低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小于1:3的按实际数量确定。 按照与该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入选面试的人员厦门城市学院,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综合总分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 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核; 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5. 体格检查与评估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照综合总成绩与拟录用考生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 参加体检者须到学校组织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学校将组织对其政治思想、品德、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并对考生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查。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放弃体检资格的,或者体检或考核合格但因故退出、取消聘用资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更换。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
六、招聘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站(详见官网)公示,为期7天。 公示期满不影响就业的厦门城市学院,学校办理非就业派遣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10日)为止。 年数是根据整年、整月和整日累积的。 例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2年6月10日(含)之后出生的。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三)非在职人员的管理及薪酬按照《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非在职人员招聘、管理及薪酬福利暂行办法》执行(详见官网;lmid=83) )。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学校纪检审计办公室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详见官网。
(五)相关考试信息将通过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详见官网)。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以上说明及规定仅适用于我院公开招聘非在职人员。 本考试简章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用人部门会同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