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部〔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2023]3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根据我院各学科考生的实际情况。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复试成绩如下:
2、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成绩要求的,按照学科、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可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3、因学校下发补充计划,目前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2、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于3月24日17:00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应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件的形式提交。 请按顺序提交(1)资格审查材料和(2)复试补充材料。 合并为两个PDF文件,文件名称为《附件1:考生号-姓名-资格审核材料》和《附件2:考生号-姓名-复试补充材料》;
发送邮件至litong73@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格式:“考生号-姓名-复试材料”中山大学录取分数线,录取审核时核对原件。
(一)资格审查材料
1. 身份证明文件。 (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张A4纸上)。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邮票)。 变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生身份和学历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考生须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2)往届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3)在国外获得文凭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告。
注:《教育部学生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的详细处理方法请参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本科学习成绩单。 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复印件的,须有“正本”字样并加盖原备案单位公章。
5、在校研究生考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报考同意书和入学前办理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6、网上报名时学籍、学历信息不正确的考生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信息: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教育部学生证》新生的“身份在线验证报告”,或验证学生身份和学历的有效书面报告。
(二)复审补充材料
根据复试要求,我院加强对考生以往学业成绩、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等方面的全面考察。 请参赛者提供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奖项、社会服务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上述材料请在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试时将验证原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验方法
1、复验方式:现场复验。
2、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 复试组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一一考核。 候选人将当场回答问题。 必要时,复审组成员将就相关问题进一步询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
1、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根据考生的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情况、社会服务等相关信息,对考生以往的学业成绩、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进行全面考核。进行。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重点测试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以及是否符合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60%)
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是否扎实、深入、广泛地掌握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是否达到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基本要求; 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与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后,复试组成员将现场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 分数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4. 复查结果
1、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各招生科目、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 如果初试成绩也相同中山大学录取分数线,则按照“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排名。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成绩分别排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格考核未通过的。
(二)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为不及格)。
(三)申请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思想政治考试不合格的。
录取后3个月内,所有考生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综合审核。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必须进行体检。 体检表模板见附件。 考生可选择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内容必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的全部内容,体检结果只需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的要求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关于学生入学体检(教学)中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办[2010]2号)。 体检结果须在4月17日前提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发布
复试录取计划、各学科(方向)录取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整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将于单位的网站。 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将在公布考生名单时予以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予以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所在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经考生签署的《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前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健康)状况。
2、研究生院按照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启动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 拟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该系统校对和修改自己的邮寄地址。 请届时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三、本规定未尽事宜,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投诉和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软件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6-3661005
邮箱:litong73@mail.sysu.edu.cn
(二)投诉
中山大学软件工程学院
电话:0756-3661003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软件工程学院
2022 年 3 月 22 日
附录:
附件1:中山大学软件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复试名单
附件2:中山大学软件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复试时间表
附件3: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4:中山大学体检表(拟录取考生)
附件5: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