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报名分类考试的考生为已完成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获得考生号的考生。
报名对口招生的考生是已完成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三年制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工,下同)毕业生。 学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高职院校分数线,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农民工、退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者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分类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职业院校。
申请定向招生的考生可以选择申请本科院校,并填写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同时,也可以参加分类考试,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职业院校。
考生可于2023年3月28日10:00至2023年4月2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写申请表。
详细报名流程请参见省考试院网站()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省考试局将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学校批准的招生规定。 考生也可以关注招生学校的官方网站。 相关考试信息请参见省考试院网站“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和“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考试”栏目。
3. 考试
分类考试和对口招生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局统一组织,统一划定合格线。 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试卷分数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科120分,英语60分。 考试采取笔试合并的形式进行。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及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大纲》可在省考试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以上社会人员报考分类考试,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评价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的考试评价方式。 全省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考核(含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招生机构可以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C以上)判定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文化素质是否合格。 具体办法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免试文化素质考试,可直接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考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以参加统一组织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申请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2.大学考试(测试)
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招收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今后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职业素质。 职业技能考试包括职业能力考试和技术技能考试。 职业能力考试以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依据。 采用笔试形式,注重综合专业能力; 技术技能考试以教育部颁发的核心专业知识为依据。 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基础,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包括专业理论考试(满分200分)和技能考试(满分250分)。 技能考试成绩在15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150分为不合格。 艺术、体育、学前教育等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可同时实施。
(二)考试(测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评论
文化素质测试
4月22日上午
9:00-11:30
语、数、英综合试卷
大学考试(测试)
4月30日至5月9日
具体时间请参阅各招生院校招生规定。
(三)考点及考场
文化素质考试,省考试局根据考区随机安排考场和座位,并生成准考证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个考点,考点必须安排在当地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试中心。
招收学校组织的考试(考试)考点必须位于学校注册的校园内,不得在校园外组织现场考试。 按照国家、省、地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B类B类”要求高职院校分数线,在保证考试安全、公平的前提下,高考(考试)采取线下考试(考试)形式。 具体考试(考试)方式、地点及其他要求由各招生机构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四)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
分类考试和对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严肃处理; 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省考试院举报热线:0551-636199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4. 下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考试成绩等因素,确定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
机构组织的考试及测试的及格分数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5. 入场
(一)预录取
招生机构必须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进行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中的招生规则。
招生学校将按规定时间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预录取考生信息,并提供成绩、预录取专业等信息。
(二)录取确认书
参加对口招生并通过预录取的考生,无需确认即可直接进入本科院校。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院校招生分类考试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参加分类考试并获得预录取的考生须于5月16日至17日登录gkbm.ahzsks.cn网站确认录取。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 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已获得预录取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入学资格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专项计划及激励政策
(一)分类审查
高职(专科)院校对革命老区贫困家庭注册生专项计划招生、退役军人单独招生、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开展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万教秘稿[2023]31号)现施行。
(二)对口招生
鼓励政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院校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对口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万教总诚[2023]1号)。
七、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政策
具体按照安徽省卫健委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训的通知》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