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人专[2007]80号(杭人专[2007]162号)、浙江人专[2006]118号、浙江人专[1997]146号、杭州人专[2007]206号及省人事部关于职称英语水平考试相关问题解答,职称英语水平要求相关政策如下:
1、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全国英语职称相应等级考试
申请专业技术资格
非常高端
副高级(包括系列无论正高级还是副高级)
中间的
申请外语水平
A级
B级
C级
2、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英语水平统一考试的,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发放成绩通知书。 其中:达到国家标准分数线者英语职称考试,申请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有效; 达到省标准分数线者,申请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2年内有效。
3、经审查考核,申请人取得国家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 该职位是否需要外语要求英语职称考试,由用人单位确定。
4、申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含实验、教学管理)、艺术系列与文学创作、大众文化、社区卫生等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职称不要求英语。
5、申请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农业技术、技校实习导师、广播电视播音员、律师、公证员、图书资料、档案、电影放映等专业技术资格曾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建设、公路建设、房屋建筑等专业技术工作,年满40周岁的人员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英语成绩不是必要条件,但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
六、申请体育教练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参加我省单位组织的体育教练员职称英语考试。 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浙人专[2006]118号)。
专业技术资格
国家级教练员(高级别)
国家级教练员(高级别)
1级教练(中级)
省级外语水平
A级
B级
C级
7.申请本市考评权限范围内的工程技术、技校教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年满40周岁的,不以职称英语水平成绩为条件;但作为专家评价的参考。 我市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人员申请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要求职称英语(行人专[2007]162号)。
8、参加浙江省外语水平考试并取得英语二级、日语三级及以上证书并在3年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免试相应的国家职业英语等级考试(浙江省人民政府教[1997]146号),具体对应:
省试
英语能力4级及涉外水平、日语能力1级及涉外水平
英语能力3级、日语能力2级)
英语能力2级、日语能力3级
国家考试
A级
B级
C级
九、免职称英语考试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试相应职称英语水平考试: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并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专家。
(2) 50岁或以上。
(三)在国外留学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四)具有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在中国获得硕士学位; 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照新考试标准达到总分60%以上),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取得全国翻译职业资格(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
(七)已正式出版翻译作品且译文累计三万字以上的,可以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翻译累计字数5万字以上的,可以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翻译包括汉译外、外译汉)。
(八)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留学人员外语考试,并达到及格标准; 或者经所在单位批准,连续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九)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工商企业出国培训考生中级外语考试(简称BFT),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通过BFT高级考试的,可以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专业技术资格复审、并审。
(十一)从事临床中医、中医、民族医学、古籍编纂、工艺美术、文物、考古等具有中国特色和民族传统的专业技术工作。
(十二)援外、援藏、援疆、援边期间经组织选派申请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十三)政府工作人员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首次申请专业技术资格。
(十四)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和专业技术资格初步确认。
十、其他说明
(一)2004年底前已获得全国职称英语水平考试甲级证书,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无需参加职称英语水平考试; 2004年底前已获得全国职称英语水平考试乙级证书并申请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无需参加职称英语水平考试。
(二)获得抗震救灾立功奖励并经批准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免试外语考试3年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浙人社发[2009]22号)
(三)不再对原执业医师进行古汉语、古汉语统一考试,相应人员参加国家职称英语水平考试。
(四)通过参加布拉特斯水平考试二级及以上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免试职称英语考试。
(5)有外语要求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专业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须填写专业英语考试免考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