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考生毕业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至12月12日下午5:00。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毕业网上报名。点击“自学考试”→“自学考试业务大厅”,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报名申请”。申请毕业的考生需缴纳费用10元/人。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经初审通过后,应及时缴费。缴费时间为12月8日9:00至12月17日24:00。
2.本次毕业典礼启用全新毕业申报系统,考生毕业申报、往年学历证明提交、缴费均在系统中完成。考生完成网上申报后,系统自动进行初审。通过审核的考生无需到区考试办现场初审,可直接网上缴费;未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应按照网上申报凭证要求,携带全部材料,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应及时网上缴费。
3、凡报考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本人往届学历(含本科毕业),如查询无结果,考生须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及认证费用由考生自理。学历查询及认证具体方法请查阅本网站《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报名及毕业论文报名热点问题解答》。
自此期间起,考生往届学历证明均通过网上提交,方式为: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考试院网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电子登记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网站页面截图、纸质材料照片均可),将往届学历证明信息录入毕业申报系统进行核查。如考生往届学历证明个人信息与自学考试系统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到区考试办初审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业认证时间不定,需要认证的考生应抓紧时间提前办理,避免耽误毕业。如果因学业认证时间较长,考生无法在毕业申请期间在系统中提交学业认证报告图片,可先将毕业证图片上传至申请系统,作为以往学业情况的说明。认证完成后,应及时将学业认证报告复印件提交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楼咨询处,但提交时间不得晚于12月25日。无法提供学业查询结果报告、学业认证报告或学业认证后未通过者,将被视为不符合自学本科毕业申请条件,毕业审核不予通过。
四、关于本次毕业申请中的热点问题,考生可详细查阅本网站信息发布栏目:《2015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及毕业论文答辩热点问题解答》。
5.报考连锁经营管理(文凭)专业及网络媒体设计(文凭)专业毕业的考生,领取证书方式如下:
1. 申请连锁经营管理(文凭)的申请人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符合自学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的,由学校相关任课教师负责为考生发放自学毕业证书。
2.社会候选人:
领取时间:2016年1月16日-1月17日(8:30-17:00)。由于财技学院1月17日后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因此领取证书时间仅两天,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
领取地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东四校区105办公室。
(乘车路线:乘坐674路、24路在燕乐胡同站下车;乘坐101路、609路、619路、109路、112路在朝内小街站下车。乘坐地铁五号线、六号线在东四站下车,从东南口出,向东步行700米或乘坐101路、609路、619路、109路、112路在朝内小街站下车)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65140198
(二)报考网络媒体设计专业毕业(文凭)者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符合自学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的,由学校相关任课教师负责为考生发放自学毕业证书。
2.社会候选人:
领取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12日(8:30-17:00),联系人:陈先生,电话:82529571
取货地点:北京大学东门对面,方正大厦218办公室。
(出行路线:乘坐公交车110路、699路、614路、365路、432路、664路、681路至中关园(北京大学东门)站下车;乘坐地铁四号线至北京大学东门(C出口)站下车。)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件及相关材料。
6.非学历证书申请:
1、到东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报考电子商务中级、高级证书。
2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财务管理(基础段)、(管理段)证书在各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申领,证书也在各区领取。证书领取时间为2016年7月下届毕业证书发放时。符合证书发放条件的考生(详见附件1、附件2)应在毕业初审时到区考试办公室现场申请,并提交准考证及准考证复印件。通过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财务管理(基础段)毕业审核的考生自动申请基础段高级证书,无需现场申请。通过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财务管理(本科)毕业审核的考生须符合管理段证书发放条件后,方可申请管理段证书。
7.考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更改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出生年月日、照片等基本信息。未自然升级的考生,可在毕业报名系统中进行自然升级,即15位升级为18位(出生年份前加“19”,末尾加一位校验位)。未自然升级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发生变更。
8.本次自学考试所报考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已公布的方案执行,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上的考生自考 365,原课程使用期限可适当放宽。
九、在申请过程中,对于无法通过计算机系统检索成绩的课程,考生需根据成绩单添加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添加课程的具体方法请参见“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及毕业论文申报热点问题解答”中“添加课程”的说明。
10、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和自我总结。个人简历应按时间顺序填写,从高中开始,从最早到最晚。数字应采用半角英文输入,时间间隔栏为数字键盘上的减号。自我总结不超过500个汉字。建议应聘人员先在WORD中编辑后再粘贴。
11. 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则不予办理当期毕业申请,但可申请下一期毕业自考 365,毕业时间亦与下一期相同。
附录:
1.中英合作办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专业(基础阶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2.中英联合培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管理类)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