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性质:省级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部代码:4136010414
二、办学性质:普通本科生公立全日制统一招生
3、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4、组织架构:学校设立了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生委员会)、符合当年招生要求的招生领导小组、高中生招生督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相关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招生监督组负责协调、实施、保障和监督招生过程中的所有工作。招生办公室执行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招生全过程。未经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5、颁发学历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生,授予江西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颁授学位证书。
6、招生计划: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应当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省级招生计划,并考虑各省(自治区、 市)、学生质量、地区协调发展及重点扶持政策、历年规划部署、就业情况等情况,报教育部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的流动计划,主要用于调整各省高考生源不平衡,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问题。
7、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国家发改委、财政厅有关文件批核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有关各专业收费标准的详情,请参阅章程附件。
8. 录取原则:
(一)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1、文学、历史、理工科专业录取,以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为准,录取依据“成绩优先,专业志愿服务”原则。专业志愿者的分数并不差。
2.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队列1:1录取”的原则。
3、省(市)高考综合改革的录取工作按照省(市)相应文件的规定进行,专业录取按照考生入档顺序“优先,专业志愿者跟随”原则进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江西省考生成绩优先2024年法语专业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被自愿录取,进行“专业零调整”政策(详见《江西师范大学2024年江西省学生零调整政策分配实施办法》)。
4、高考成绩相同时,如原籍地规定了等级确定原则2024年法语专业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则以等级最高的者优先;如果学生的原籍地没有规定排名的确定原则,则文学和历史(历史)将按照语言、外语和数学单科的成绩进行排名,理工科(物理)的排名将根据数学的成绩确定, 外语和汉语单科,“3+3”高考改革(文理不分)将按照汉语和数学两门科目、一门汉语科和一门外语科的总和进行排名。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三名等荣誉职称候选人。
5、我校按专业(专业)招生,日语(日英双语)、法语(法英双语)、俄语(俄英双语)、俄语(俄英双语)、韩语(韩英双语)专业高考外语要求不限,英语外语要求不限, 商务英语(跨国商务)、商务英语(国际会计)和商务英语(国际金融)专业为英语。我校非外语专业外语课程以英语授课,教学分级。
6、我校总体专业规划录取后如有空缺,需在线征集本省专业录取批次的文化管控,不扣分。
(2)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一、江西省以外省份艺术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我校江西省外省份美术专业成绩采用学生原籍地相应类别美术统一考试(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广播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电影、电视)专业: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体检合格,专业统一考试(联考)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如无档案排名原则,考生按统一考试(联考)专业成绩录取,遵循专业志愿服务原则;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高考文化、语文、数学、外语总分按顺序比较,以较高者优先。
(2)美术、绘画、动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教育)、环境设计(室内设计):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体检合格,专业统一考试(联考)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如无档案整理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总分×100×50%+统一考试(联考)专业成绩/统一考试(联考)专业总分×100×50%), 并遵循专业志愿服务的原则。在高考专业成绩与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顺序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以较高者优先。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学校)专业推荐高考单门英语科成绩不低于60分(含60分)的考生报考。
(3)广播电视编辑导演专业: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政策,通过体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档次排序原则进行选拔。如无档案整理原则,报到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录取,遵循专业志愿服务原则,高考文化总分相同,按顺序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较高的将是首选。
2、艺术专业对江西省招生录取原则持开放态度
江西省文科专业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批次安排和相关规定录取,其中音乐表演(器乐)和音乐表演(声乐)专业只招收符合省级统一考试乐器类型、声乐演唱方式等要求的考生(2024年相关专业招生要求另行公布分开)。
(3)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管理专业认可学生所在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文科、理科、历史组、物理组合并,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体考和专业统一考试合格,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如无对候选人进行排名的原则,则按照候选人专业等级的优先次序和专业志愿服务的原则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高考文化、语文、数学、外语总分按顺序比较,以较高者优先。
2、体育训练和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招生方式按照当年体育训练和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手册执行。
(四)台湾高中毕业生根据台湾高考科目能力测试成绩录取,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保证录取,按有关政策执行。
(5)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普通高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职体检项目和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在校就业权利的通知》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
9. 注册和注册: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录取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逾期请假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生身份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复试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一旦核实,那些被发现有欺诈行为的人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生资格。
(2)文科、体育、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新生入学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评审。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不符合入学要求,且两门考试成绩相差显著,将进一步核实,如发现存在违章违纪行为,按国家有关要求取消入学资格,报省招生部门严肃处理。
10、其他: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学校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兵役教育补助金、勤工俭学助学、学费减免等助学金政策体系。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学后,学校会核实其家庭的经济困难情况,并采取不同措施提供适当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