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报名中心安排,2023年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6月3-4日举行。本次考试采取纸笔考试和机考(以下简称机考)并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有附加题的考生不能选择机考)。纸笔考试和机考试卷不同。机考报考人数有上限,先到先得(以成功缴费为准),报满为止。纸笔考试报考人数不设上限。具体安排及相关事项如下:
1. 时间安排
1. 笔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考試時間
考试科目
6 月 3 日
9:00-12:00
建设项目管理
14:00-16:00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6 月 4 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建筑、公路、矿山、机电、市政、水利)
2. 机考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考試時間
考试科目
6 月 3 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建筑、公路、采矿)
13:30-15:00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00-18:30
建设项目管理
6 月 4 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机电、市政工程、水利)
13:30-15:00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00-18:30
建设项目管理
报考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专业的考生只能参加6月3日的考试;报考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工程专业的考生只能参加6月4日的考试。
(三)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3月17日10:00至2023年3月28日24:00。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资质考试报名综合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考试报名平台”)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29日起登录考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领取发票时间和方式:申请人缴费成功后,可在“通交云”网站打印报名费电子发票。
(六)结果公布时间、考试后现场核查时间、发证时间及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行业管理-专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品德,具有工程专业、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福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
符合上述条件(一)项及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免修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学、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15年及以上的人员,可免试参加“建设工程管理”考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建设工程管理”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需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
(1)具有工程学、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学或工程经济专业大学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20年以上;
(3)具有工学或工程经济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
(4)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筑业专业资格证书。
(3)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附加专业考试”。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港澳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5〕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台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凡在闽工作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要求或学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上查询,如学历要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学历认证。全日制学历申请者,毕业前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申请者应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学业专业并通过专业认证后方可报名。专业职称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年限指取得规定学历要求前后从事该工作的时间总和,以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六)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民委办发[2019]1号)精神,我省全日制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以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考试在全国9个地级市举行,考生请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前,考生应按照报名条件提交报名材料、签署承诺书。考试结束后,对通过考试并有望获得资格证书的考生进行现场公示和核实。考生对其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可不填:无、待业、编号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和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1. 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7日10:00至2023年3月28日24: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点击“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授权平台登录”,通过扫描二维码或使用“民政通”账号密码直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考生联系电话默认为民政通绑定的注册电话。在“我的资料”栏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白色,并完善相应个人信息。
2、点击考试报名栏,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纸笔考试、机考(建筑、公路、矿业专业)、机考(机电、市政、水利专业)或其他专业纸笔考试中的一种。
3、仔细阅读《考试文件》后,勾选“我已阅读考试文件”,点击“下一步”;仔细阅读《申请人承诺书》后,勾选“我已同意以上承诺”,在申请人签名处填写姓名后进入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
4、上传附件。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进入证明材料上传阶段。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选择自己对应的申请条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注意事项如下:
(1)须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表,经核实确认内容真实无误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承诺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
(2)如申请时所用学历证书的毕业日期不能体现专业工作经历符合申请要求,则需上传证明专业工作经历的材料,如以前的学历证明、在职证明、社保证明等;
(3)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时须包含显示证书编号的页面及发证机关印章;
5、填写您的工作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应能体现申请条件所要求的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年限(以下简称专业工作年限);
6.确认所填信息与上传的申请材料是否一致,上传的申请材料扫描件是否规范、清晰。确认无误后,进入支付环节。
2. 网上支付
网上缴费平台将于2023年3月17日10:00至2023年3月28日24:00开放,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用标准为《建设工程建设管理》71元、《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61元、《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75元。报考人员通过系统审核后,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手续视为完成。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报名须知
(1)如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有误,导致考生未实际收到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电话或邮件,则相关通知成功发送之日或文件返还之日视为送达日期。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报考三门全部科目的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或报考附加专业的考生,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
(3)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未通过的考生福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可在报考时直接更改所报专业,其《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成绩在成绩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已通过的考生,若报考时更改所报专业,则有效期内所有成绩作废。
(四)往年已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外,其他报名信息及附件均不得修改。考试档案一经系统审核通过,考生所填信息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将作为考试结束后现场核查及后续考试、补考报名资格档案的依据。考生须认真提交报名信息,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请表上的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真实、正确后,方可在申请表上加盖印章。
(六)其他与报名相关的问题,请查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专业注册(网)“常见问题解答”专栏。
5. 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按照相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电子存储记忆录音播放设备或者具有发送(接收)功能的设备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座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替考、让别人代考,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他人身份证件,提供、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设备,提供、买卖考试题库、答案,组织、协助组织考试作弊等,均属犯罪,处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认定和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通过技术手段对相同答题纸进行识别、认定。对于被认定为相同的答题纸,将按规定作废其考试成绩。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附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资料,防止被他人复制。如有相同的答题纸,将取消双方考试成绩。
(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6个专业)考试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采用纸笔考试,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作答前,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在试卷第二页)和答题纸及试卷上的说明;
2.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回答问题;
3.在答题纸上指定的区域内作答主观题。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科为客观题,需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纸笔考试:考生可携带参加考试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含复写笔)、2B铅笔、橡皮擦、尺子、无文本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各科试卷可作为草稿纸(不得损坏),考试结束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电脑化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电脑答题(内置计算器),无需携带计算器。考生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只发放空白草稿纸,考试结束后收回。
六、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36号)文件精神,2023年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目满分的60%。
7. 考试后现场核查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您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址:)-行业管理-专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拟颁发资格证书的考生名单将在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10日。上述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机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不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或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其考试成绩作废。
8. 不诚实行为的处理
(1)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督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要求的,其考试报名无效,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已取得成绩的,考试成绩视为无效;已取得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的,该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相应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联合惩戒,建立建设工程资质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将视情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将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考试信用档案中记载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九、考试大纲
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