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条件
1.取得资质证书并受聘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2.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65岁。
二、申请流程
个人、企业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统一实名认证授权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实名认证。
2、完善信息(仅适用于首次进行实名认证的个人或企业)。
首次进行实名认证的申请人福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可进入“福建省建筑业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要求上传1寸白底免冠照片并附个人签名,即可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首次进行实名认证的个人或企业,进入系统后需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方可正常申报登记经营。
3. 网上申请
个人或企业办理初次登记、重新登记、补办登记、延续登记、注销手续时,个人应通过系统填报登记信息并提交企业确认,初次登记、重新登记、延续登记、补办登记业务经其所在企业确认后,通过系统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注销手续经其所在企业确认后即可。
该申请相关登记业务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个人可登录系统打印带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名的电子登记凭证。
系统不再提供登记变更服务,个人变更用人单位的,应当先办理注销登记,再申请重新登记。
对于企业已上报但还未审核的业务,系统可以撤回。
4. 电子证书验证
个人或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业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从业人员”专栏、或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上的福建建筑业信息公开平台、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上的“注册人员查询”专栏进行查阅。
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应用程序扫描电子登记证件上的二维码,可以查询该人的登记状态、记录及登记详情。
5.专业印章制作
二级注册建造师个人注册成功后,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在公安部门登记注册的印制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印章式样(详见附件3)刻制印章;印章持有人可以委托在公安部门登记注册的印章厂刻制印章。
3.实名认证流程
1.个人实名认证(详见附件1)
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统一实名认证授权平台”注册账号,并进行个人实名认证。
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的个人登录系统后,点击“进入福建省社会用户统一实名认证授权平台登录”按钮,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在平台注册为个人用户,注册完成后使用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民政通APP,将实名认证等级提升至五级。
已完成账号注册且民政通实名认证等级达到L5的个人,可在系统登录页面,输入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进入个人版系统。
2.企业身份认证(详见附件2)
企业通过CA证书在“福建省社会用户统一实名认证授权平台”注册成为合法用户,注册完成后企业用户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进行CA绑定操作。
完成账号注册及CA绑定的合法用户福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在系统登录页面输入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即可登录企业版系统。
四、受理期限
1.对于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申请,省注册中心将在系统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系统首页查阅公告名单;
2.延续登记或追加登记事项的申请,系统即时审批;
3.注册人和企业可以在系统中查看相关业务审核的进展情况。
注:所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业务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附件:1.福建省社会用户统一实名认证平台个人实名认证流程
2.福建省社会用户统一实名认证平台企业实名认证流程
3.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印章制作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