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份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1日举行,现将报名及报名安排通知如下:
1. 报名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为3月1日10:00至3月4日12:00,正式报到时间为3月1日10:00至3月4日17:00。
考生报名时间为3月8日14:00至3月11日17:00,缴费时间为3月9日10:00至3月12日17:00。
二、报名要求
凡在我省生活、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受教育程度,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也可以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程序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需先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后,方可选择报读该课程;已注册新生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读该课程(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1)。
1. 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分为预注册和正式注册两个阶段。
1.预注册。新生可通过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在【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注册。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粤考委函〔2018〕1号),新生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注册时,考生需输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注册成功后,考生将获得一个唯一的预注册号,该号码当期有效。预注册成功后,考生还需完成手机绑定后,方可进行正式注册。
2.正式报名。考生须使用当前时间的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ID:gdsksy)进行正式报名(操作见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片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办理包括毕业证在内的所有自学业务。因面部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与所在地市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完成正式报名。3月8日以后不再受理报名。
2. 考生报名
所有考生在报名考试前须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报名】通道报名并在线支付。报考时未绑定联系手机的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的绑定,如需修改已绑定的手机,也可通过报名菜单栏中的【手机绑定】功能解除绑定并重新绑定。如无法自行解除手机绑定,可到当地市级考试办或其指定单位办理解除绑定。
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名页面,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名须知所有内容(包括《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4),方可报名。在已开展自学考试诚信报名档案试点的市县,若考生违反《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名承诺书》,无故缺考当期考试2门及以上课程,将被视为无故缺考,缺考记录在考生诚信报名档案中。省考试办下次组织自学考试,已开展诚信报名档案试点的市县每门课程不得超过2门,非试点市县仍可自由报名。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应情况选择考区报名考试。每位考生每门考试只能报名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保存或修改报名信息时需进行短信验证,确认考生报名操作。报名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讯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试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前,务必仔细核对所选考区及报名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及报名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随意增删改。确认报名后网上缴纳的报名费一经缴纳,恕不退还。 缴费后,考生需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各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临时报名、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报名缴费。
4. 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考试开始前10日内登录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会注明考试各科目考生的座位信息。准考证采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私自伪造、涂改、篡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无症状感染者、无绿色“广东健康码”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如在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广东省自学考试,请直接向当地市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5. 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颁发的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可持相应证件办理考试报名)和绿色“粤健康码”参加考试。
(二)全体考生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考生应于考试前14天每天在“粤健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如实填写考试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6),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提供给考点工作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未持有绿色“粤健康码”且正在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间的考生广东省自学考试,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前及考试过程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经评估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生应自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口罩)参加考试,并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场的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场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不聚集。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考生须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
6. 业绩公告及复审申请
1. 业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5月17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及格分数线,或通过省教育考试局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关注省教育考试局官网相关信息。
2. 申请复核成绩
1.申请复核程序。考生若对某科目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试所在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当期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审查是否有漏评、漏分、错分、错加答案等情况。评分标准、评分规则、对答案评分严格程度的异议不属于复核范围。
2.复核结果通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核试卷后,将复核结果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复核后如发现成绩有误,也将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寄送至考生报名时确认的邮寄地址);考生也可向受理报名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核结果。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作弊考生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如实记入诚信档案。对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全体考生务必诚信参加考试。
考试违规处理预通知及违规处理决定将邮寄至考生报名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邮寄地址。考生亦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相关信息。
8. 其他
(1)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期间,如需要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应在报考前持二代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所在地市级考试办公室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请。